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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管蔡论》

发布时间:2017-11-6

   《管蔡论》为历来被指“顽恶显著”的管叔、蔡叔翻案,谓其本“服教殉义、****自然”,因周公摄政,“卒遇大变,不能自通,忠疑乃心,思在王室,遂乃抗言率众,欲除国患”。

【原文】:

或问曰:“案记,管、蔡流言,叛戾东都;周公征讨,诛以凶逆;顽恶显著,流名千载。且明父圣兄,曾不能鉴凶恶于幼稚,觉无良之子弟;而乃使理乱殷之弊民,显荣爵于藩国;使恶积罪成,终遇祸害。于理不通,心所未安,愿闻其说。”

答曰:“善哉!子之问也。昔文王之用管、蔡以实,周公之诛管、蔡以权。权事显,实理沉,故令时人全谓管、蔡为顽凶。方为吾子论之。夫管、蔡皆服教殉义,****自然,是以文父列而显之,发、旦二圣举而任之;非以情亲而相私也,乃所以崇德礼贤,济殷弊民,绥辅武庚,以兴顽俗。功业有绩,故旷世不废,名冠当时,列为藩臣。逮至武卒,嗣诵幼冲,周公践政,率朝诸侯;思光前载,以隆王业。而管、蔡服教,不达圣权,卒遇大变,不能自通。忠于乃心,思在王室,遂乃抗言率众,欲除国患,翼存天子,甘心毁旦。斯乃愚诚愤发,所以徼祸也。成王大寤,周公显复,一化齐俗,义以断恩。虽内信如心,外体不立。称兵叛乱,所惑者广,是以隐忍授刑,流涕行诛,示以赏罚不避亲戚,荣爵所显,必钟盛德,戮挞所施,必加有罪。斯乃为教之正体,古今之明义也。管、蔡虽怀忠抱诚,要为罪诛。罚诛已显,不得复理。内心幽伏,罪恶遂章。幽章之路大殊,故令奕世未蒙发起耳。然论者承名信行,便谓管、蔡为恶。不知管、蔡之恶,乃所以令三圣为不明也。若三圣未为不明,则圣不祐恶而任顽凶也。顽凶不容于明世,则管、蔡无取私于父兄;而见任必以忠良,则二叔故为淑善矣。今若本三圣之用明,思显授之实理,推忠贤之暗权,论为国之大纪,则二叔之良乃显、三圣之用也有以。流言之故有缘,周公之诛是矣。且周公居摄,邵奭不悦;推此言之,则管、蔡怀疑,未为不贤。而忠贤可不达权,三圣未为用恶,而周公不得不诛。若此三圣所用信良,周公之诛得宜,管、蔡之心见理,尔乃大义得通,内外兼叙,无相伐负者,则时论亦将释然而大解也。”

【原文出处】:据鲁迅校本《嵇康集》

【鉴赏】:

鲁迅曾称道嵇康思想的深刻卓特“嵇康的论文,……思想新颖,往往与古时旧说反对。”(《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并举《管蔡论》等文为例。《管蔡论》确是很能反映嵇康思想与论文特色的一篇作品。

《管蔡论》是一篇史论,对史有定评的所谓“管蔡之乱”重新辨析和认识。周武王灭殷后,封其弟鲜于管,封其弟度于蔡,称管叔、蔡叔,使治殷遗民。武王死后,其子成王年幼,周公摄政;管、蔡因此认为周公将不利于成王,遂与武庚一道率殷民起兵。后被周公平定,管叔被杀,蔡叔被逐。从此管、蔡被视为历史上的逆臣。但是,嵇康这篇史论,却对他们作出新的评价,指出:管、蔡是忠臣,他们怀疑周公而举事,是因为不通权变。

全文分为问与答两部分。第一部分以设问形式推出论题。首先简述史书所载的“管蔡之乱”,作者敏锐地发现了史册所载“于理不通”的矛盾,抓住这一矛盾提出问题:既然管、蔡是凶逆,为什么身为明父圣兄的文、武、周公竟不能在管、蔡弱小时就洞察其恶性劣质,反而委以重任、授以显爵,给他们以积恶犯罪的条件?这一尖锐问题暗含了一个根据矛盾律进行的推理:要么否认管、蔡的顽恶,要么否认文、武、周公的圣明,二者必择其一;任何一种选择都必然归结为对明父圣兄的怀疑与否定;如果管、蔡并非恶逆,那么,周公诛管、蔡就错了;如果管、蔡确是恶逆,那么,文、武、周公当初就用人不当。这一问,不仅明确地提出了中心论题,而且把怀疑的目光直接投向了传统观念,投向了文、武、周公这些历代统治者奉为神明的偶像,表现出作为思想家的独见卓识和无畏的怀疑与求索精神。

第二部分以答问形式进行论证,又可分三层。第一层对上文所问作一总的回答:文王根据实际品质任用管、蔡,周公出以权宜之计诛伐管、蔡,而史说流传使前者湮没、后者显扬,因此管、蔡恶名昭著。这是明确地为两叔翻案,说明他们受了不白之冤,管、蔡之诛实为史乘一大疑案。

“权”、“权事”,指权变,权宜。“权”、“权事”是传统儒家学说所肯定的。孔子是重视“权”的,认为得至道才能通权达变。嵇康在此以“权”解释周公之诛管、蔡,从儒家正统观念看,是维护周公的,然而正是这“权事”使管、蔡累世蒙冤,第二层条分缕析地辨别就清楚地揭示出这一历史真相:管、蔡“服教殉义,****自然,是以文父列而显之”,其“功业有绩”,“名冠当时”;武王卒而周公践政,周公“思光前载,以隆王业”,但管、蔡“不达圣权”,误以为周公有篡逆之意,于是“欲除国患”,保周室而率众起事。对此,周公内心也清楚他们对王室的忠心和起兵本意,但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制,对管、蔡流言发兵违反国体的行为就不能不加罪诛,因而他“义以断恩”,“隐忍授刑,流涕行诛”,为了显示“赏罚不避亲戚,荣爵所显,必钟盛德,戮挞所施,必加有罪”的“教之正体”,判管、蔡以“凶逆”之罪。很明白,管、蔡本属无罪,周公仅为立“外体”而诛之;既诛之必加其罪,因此管、蔡被加以恶谥,从此身败名裂,遗臭千载。这就是所谓“教之正体,古今之明义”!这就是所谓“圣权”!正是这“圣权”,使周公造成了忠臣被诛的冤案,并蒙蔽了后世。嵇康在维护“圣权”的表面文章下隐含的对于“教”、“义”和躬行教义的周公的谴责和批判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第三层就根据历史真实展开论证,为管、蔡辩诬。嵇康指出:后世史论“谓管、蔡为恶”是因为管、蔡的忠心为其恶名所幽伏湮没,而论者对史实不加考辨,只是简单化地“承名信行”。“幽章之路大殊,故令奕世未蒙发起耳”,是对管、蔡恶名彰著原因的说明,也是对累世史家成论的反拨。接着,嵇康根据矛盾律论辨。“不知管、蔡之恶,乃所以令三圣为不明也”,“若三圣未为不明,则圣不祐恶而任顽凶也”,这两个互相“伐负”的假言判断推出了“三圣明”和“二叔故为淑善”的结论。据此进而将问题归结到“权”上,与前文“周公之诛管、蔡以权”呼应。“权”,周公通权和管、蔡暗权,正是嵇康推倒历史定论重建新论的关键。“今若本三圣之用明,思显授之实理,推忠贤之暗权,论为国之大纪,则二叔之良乃显,三圣之用也有以,流言之故有缘,周公之诛是矣。”“权”是焦点:忠贤暗权,故流言有缘;周公通权,则某诛是矣。是否“暗权”就不贤呢?非也。嵇康以大贤邵公奭疑周公为证,说明“管、蔡怀疑,未为不贤”,终而论定:“忠贤不可权,三圣未为用恶,而周公不得不诛。”以“权”分析三圣之用,两叔之乱。周公之诛,合于逻辑,令人信服,“管、蔡忠贤”之新论由此建立起来。“尔乃大义得通,内外兼叙,无相伐负者,则时论亦将释然而大解也”,与文章开头照应,收束全文。

《管蔡论》是一篇优秀史论。史论的特点是辨析史实作出公正评价,意在论古鉴今,察往知来。因此,历来史论都不是论者无故凭空而发,而是有其现实意义在。优秀的史论总是充满着历史感和现实感。考察《管蔡论》写作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思想政治倾向,我们不难理解此论借古讽今的战斗意义。

《管蔡论》的具体写作年月,我们无从考定,然而我们知道嵇康短暂的一生始终在政治动荡中度过。他立论的大背景,是由正始元年(240年)开始的司马氏和曹氏集团剧烈斗争所形成的极其险恶的政治风浪。魏明帝死后,齐王曹芳年幼,曹爽与司马懿辅政,夺权激烈。249年曹爽被杀,其党夷三族,权归司马氏。250年太尉王凌都督扬州,举兵反,司马懿东征,王凌兵败自杀,他拥立的楚王曹彪被“赐死”。同年司马懿死,司马师继任大将军。254年中书令李丰与光禄大夫张缉等欲以夏侯玄取代司马师,事发,有关者均被诛,司马师因此废曹芳、立曹髦。255年镇东将军毋丘俭、扬州刺史文钦反,被司马师讨平。同年师死,其弟昭继之。257年征东大将军诸葛诞不受召,举兵反,司马昭挟太后及帝征讨。258年诞兵败被杀。曹髦则亲率僮仆进攻司马氏,为昭之部下所杀……嵇康目睹了这血腥的一幕幕。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嵇康敏锐地觉察到现实与历史的这种相似,引起了深思,现实使他对历史进行反思,而对历史的重新认识又深化了他对现实的理解。于是他独具胆识地重论管、蔡,还其本来面目,并以史鉴今,烛照当世,讥刺时政,正如张采所云:“周公摄政,管蔡流言,司马执政,淮南三叛。其事正对,叔夜盛称管、蔡,所以讥切司马也。”

《管蔡论》论管、蔡,但是在实质上,论管、蔡是虚,非周公是实;非周公是虚,非司马氏是实。为管、蔡辩诬,客观上必然会否定周公。两叔以忠贤见诛,实属冤狱,制造冤狱者不可圣明。既为两叔翻案,也就贬抑了周公。尽管以“权”为周公辩,仍无法改变其冤狱性质。“不得不杀”说明不当杀而杀;为了“国之大纪”而滥杀忠良,何圣之有?无论解释得如何圆通,诛害忠良的罪责是不可避免,周公头上的灵光也就黯然失色了!

嵇康以“权”释“史”,意欲何为?维护周公吗?非也。嵇康对“权”是持否定态度的,这从他拒绝与统治者合作的政治态度可以看出,而从他的思想倾向看就更为清楚。他托好老庄,崇尚自然,反对人伪,提倡“越名教而任自然”。“权”在老庄学派看来是一种湛于人伪、违反本性和“自然”、“任真”原则的行为,是嵇康所鄙夷的。再联系他“非汤武而薄周孔”和蔑视礼法的言行,他对“权”的态度就更加明确了。因此,他“以权释史”所包含的对周公的否定意味是显见的。

史书载,司马昭谋逆之时,以周公自居。由此,我们更能理解嵇康作此论来非周公的深意了。张溥说嵇文“辨管蔡而知周公之心,其时役役司马门下,非惟不能作,亦不能读也”(《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题辞注),确是一语道出此论主题深刻的战斗性。主题深刻,才体现了此论历史性与现实性的圆满结合。鲁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称赞嵇康思想新颖的吧?

嵇康的论文长于抽象说理,富于论战和思辩色彩。李充《翰林论》云:“研核名理而论难生焉,论贵于允,理不求支离,若嵇康之论成文矣。”刘师培说:“李氏(充)以论推嵇,明论体之能成文者,魏晋之间实以嵇氏为最。”“嵇氏之文,……析理绵密,亦为汉人所未有。”这一基本特色决定了全文的思辩和论战风格。作者利用矛盾律进行朴素的辩证思维,扣紧中心论题,对三圣之用、两叔之乱、周公之诛条分缕析,层层剥茧,步步析理,绵密周到,鞭辟入里。刘师培说:“长于辩难,文如剥茧,无不尽之意。”(《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

(蔡春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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