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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认祖与血缘认祖分列并存的修谱方法

作者:邱家儒  发布时间:2019-7-29

  一、文化认祖方法的诞生

  (一)概念

  文化认祖的概念

  文化认祖是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重要修谱方法。文化认祖是指将中国历史上下传衍流失考,或者上溯与衍传均失考的名人作为共同祖先,认定为文化先祖的方法。

  文化先祖是指开姓始祖和在清以前的经史子集、方志野史和历代考古中发现的名人,但其下传衍流失考,或者其上溯世系或者下传衍流均失考的其他先祖。

  (二)中国家谱的历史概况催生文化认祖方法的诞生

  当代家谱的编修方法源自宋朝

  由于记载士族门第高低的家谱在唐末五代的战乱中化为灰烬,宋代官府又不再开设谱局,人们不但不知先祖世系,也不知道稍远一点的家族间昭穆伦次。对此,宋朝一批士大夫忧心如焚。

  苏洵(1009-1066)说:“盖自唐衰,家谱废绝,士大夫不讲,而世人不载”。

  宋代大理学家张载(1020-1077)说:“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

  庆历年间(1051年)毕升发明印刷术,为国家修史、地方修志、百姓修谱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为了“尊祖敬宗收族,管摄天下人心,厚风俗,使人不忘本”计,一批著名的士大夫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黄庭坚、文天祥都在没有旧谱的情况下,主持从他们能记住的先祖写起,或从父亲开始写起,或从祖父开始写起,或从曾祖父开始写起,或从高祖父开始写起,总之是白手起家,从头开始编撰自己的家谱。

  欧阳修(1007-1072)在主持编篡国史《新唐书》的过程中,以“大宗之法”编修皇族家谱《宗室世系》上溯数可达八代丶十代甚至百代。正是主持编篡国史的经历,使得欧阳修十分重视家谱,他在修定《新唐书》后,当然也发现了《宰相世系》中有关自己的远祖世系并不清楚,于是他只能以其已知的五世祖为始祖,并用“小宗之法”编修了自己的家谱。他采用史书的体例和图的方式,将本家族的迁徙、婚嫁、官封、名谥等编成一部新型家谱。

  不久家族显赫的苏洵也始修并编成《苏氏族谱》。

  二人在修谱的体例上都使用“小宗之法”,即以五世祖作为家族始祖。因此,初修家谱都只能从其可知之祖写起,只采用“小宗之法”。欧、苏体例的创新,重在图表的创新,这使家谱的质量大大提高。百姓仿效欧苏谱例,开始采用“小宗之法”编写家谱。作为宋代的宗族典籍,家谱元编修已经扩散到平民族群。

  民间统宗统系的家谱源于明嘉靖皇帝以后

  明初家谱的体例得到了发展,增加了“序、跋、谱例、世系图、世系录、先世考辨”等内容。民间修谱多沿袭欧阳修、苏洵的“小宗之法”。

  自嘉靖推恩允许民间建祠堂以后,民间建祠堂之风兴起,由于姓族间的竞争攀比,又使得民间祠堂的规模越来越大,一般姓族不堪重负。为缓解筹资压力,民间又逐步兴起了连宗修祠之风。而联宗建祠的成功,又催生了各姓各氏的联宗修谱之风,家谱的体例增加了“祠堂、祠产”的内容。

  从旧谱及其谱序的记载中,我们发现各个姓氏都是在明嘉靖以后才开始出现统宗统系的族谱、宗谱、大宗谱,这说明随意上溯,攀援望族,趋附名门,冒接世系,乱认先祖的统宗统系现象,是嘉靖十五年(1536)皇帝推恩允许民间建祠堂以后开始出现的。

  清朝以后是谱牒编修最为兴盛的时期,也是统宗统系现象最为泛滥的时期。清朝设宗人府,掌管皇族和百官谱籍,民间族谱也一修再修。各姓各氏只有少数家谱采用欧阳修、苏洵的“小宗之法”,大部分家谱为彰显门第,采用宋朝皇族家谱的“大宗之法”,编修族谱、宗谱、大宗谱“会千万人于一家,统千百世于一人”。随意上溯,趋附名门,攀援望族,冒接世系,乱认先祖的统宗统系现象十分泛滥。

  由于统宗统系的谱牒影响到了封建世袭、继承制度的实行。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时,江西巡抚辅德的上奏引发了一次规模浩大的全国性谱禁。

谱禁规定:在追溯祖先时,禁止妄自攀附,只能以五世祖或始迁祖为始祖,禁止妄自攀附,只能以五世祖或始迁祖为始祖,超过五代的上溯之祖视为伪托,朝廷分封或者选官时不仅不予采信,而且还要追究伪托冒认上祖者的欺君罔上之罪。所有新编族谱必须呈送地方官府审查,对于上溯内容有违者一律删节毁版。

  谱禁期间,仅辅德在江西境内,就查出1016姓的所谓始祖荒诞不经,这些家谱也全部遭到了删节或毁版处理。但这一谱禁并没有持续多久。

  清嘉庆、道光以后,统宗统系现象再度泛滥,各姓各氏均采用皇族家谱的“大宗之法”联宗修谱,编修族谱、宗谱、大宗谱为荣,随意上溯,攀援望族,趋附名门,冒接世系,乱认先祖的现象已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虽然明清以后采用“大宗之法”编修的谱牒的上溯世系荒诞不经,但清代谱牒的体例却得到充分发展。清朝谱牒的记事范围几乎涉及到家族、宗族事务的各个方面。

  除要排列家族世系外,又增加了传记、著述、家规、家法、家训、族规、恩荣录、凡例、字辈、谱论、科举、墓图、墓志、五服图、家礼、寿文、贺文、祭文、名绩录、契约、艺文、遗像、赞词、仕宦、传记、行状、志录、年表、余庆录、领谱等20多项,并增加了女子、婚嫁、岳家等人物记述,还对入谱人物也进行了限制性规定,行文重视修辞和文采。为使家谱不至中断,还规定了“30年”一小修“60年”一大修的年限。

  所有这些,使得清时家谱的纂修体例更系统,更完善,但其世系和世序却出现了严重混乱。为祖先封官加爵者有之,为祖先取名安讳者有之,为祖先娶妾生子者有之,为祖先添兄加弟者有之,为祖先认父攀祖者有之,以春秋末人为西周时祖先者有之,以晋朝人为春秋时祖先者有之,以宋朝人为春秋战国时的祖先者有之,以明朝人为南北朝时的祖先者有之,所谓隋唐人以宋元人为祖更是比比皆是,其真实性无从谈起。民国修谱基本因袭了清代修谱的体例。在统宗统系方面还发展了清代修谱的陋习。

  1949年以后,编修谱牒等宗族文化活动基本停止。1966年~1976年中,民间保存的大量极其珍贵的旧谱牒遭到了焚毁的厄运。宗族文化遗产更是遭到了极大破坏。

  1985年以后,特别是上世纪末至今,随着祖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台湾丶港丶澳地区和世界各地宗亲寻根问祖热的蓬勃兴起,民间修谱再度掀现了高潮。但这波修谱的谱牒质量却明显不如清代。

  且在世系方面故意弄虚作假、进一步统宗统系的陋习较之于明清时期随意上溯,攀援望族,趋附名门,冒接世系,乱认先祖的现象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中国家谱发展的历史事实证明,绝大部分姓氏,要想一代不少的真实珠串链接到开姓始祖,都是不可能的。

  要想把《宗谱》打造成为具有史料价值和不朽生命力的文化典籍,就必须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使其内容真实可信,要使族谱内容真实可信,就必须将下传衍流无考的历代先祖列为文化先祖,与血缘先祖分列编纂。

  (三)各地旧谱统宗、统系、统名人的实状催生文化认祖方法的诞生

  各地族谱,事实上都是采用欧阳修当年编修皇族家谱---《宗室世系》的“大宗之法”所编的大宗谱。除谱中人名时序混乱、时代倒置,为先祖娶妻、纳妾、生子、封官、封爵、加功名,伪造、杜撰先祖所处时代还没有的地名、官名、官署名外,还暴露出的一个最典型、最突出的问题是:同一历史人物,各大世系杜撰的父祖不同、配偶不同、子孙也不同。进而争相攀附以为己祖。

  对于时空衔接不上的,就伪造、杜撰或者挪借外系之祖为祖。如果让这种情况沿续在《宗谱》中,不但《宗谱》真实性和史料价值不存,也必将使《宗谱》沦为外姓或子孙后代的笑柄。

  所以创造“文化认祖”和“血缘认祖”分列并存的“谱法”,不再简单沿袭各姓氏传统的统宗统系的修方法,不再为追求“源远”而杜撰冒认先祖,不再为虚荣而依附名门望族,不再为上接而谬接外系,从下往上追溯,重开基祖,重最早的坟墓碑记等实物,重最早的祠堂神主牌,重各世系最早的老谱,重各世系最早的谱序,以各世系第一个写谱人所溯之始祖为始祖。实事求是,回归和还原最早的历史记载,符合我们这个时代的大潮流。

  (四)元朝以前的绝大部分人名在各地旧谱失载催生文化认祖方法的诞生(省略)

  (五)确认和编纂文化认祖的方法

  1、确认开姓始祖的方法:

  以经史子集等所有古籍中最早记述姓的来源的记载确定姓的来源,以全国绝大多数族人公认的穆公为开姓始祖的名讳。

  2、确认和编纂文化先祖的方法:

  以经史子集和清朝以前的方志野史收录的历代名人为文化先祖。因历代绝大多数名人的血缘世系已无法考证,也无法完全甄别他们的昭穆关系,故文化先祖不在世系图和世系录中珠串链接,而是用现代语文体以传志的方法记录,与血缘先祖分列编纂。

  三丶血缘认祖是实事求是修谱的基本方法

  (一)概念

  血缘认祖的概念

  血缘认祖是指按照血缘关系溯明血缘始祖及其衍传世系的认祖方法。

  血缘认祖是谱法的核心内容和基本价值观,是彰显中华民族传统的孝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是实事求是修谱的基本方法。

  血缘认祖是《宗谱》传承的核心和灵魂,是编修《宗谱》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也是人们尊祖敬宗的基础和依据。

  血缘始祖,是指经考证代代传承有据与我们具有直系血缘关系,能够以世系图和世系录珠串链接到的最早的祖先。也就是可塑的最早的祖先。

  (二)血缘认祖的原则

  血缘认祖的原则“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理清世系,各归所属;谱以最早为断,祖以知者为断;横排世系,纵观时间,知者续之,不知者宁缺勿错。不强其所不知,不略其所以知。”不沿袭随意攀接的旧谱和其他姓氏统宗统系的修谱方法,不盲目为追求“源远”而杜撰、冒认先祖,不依附名门望族,不谬接外系,不统宗统系,不丢宗失祖。

  重开基祖,重最早的坟墓碑记,重最早的祠堂神主牌,重各世系最早的老谱,重各世系最早的老谱中收录的最早的谱序,以各世系第一个写谱人所溯之始祖为血缘始祖,还原历史。

  溯源报本,尊祖敬宗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实事求是,是体现我们真正溯源报本,尊祖敬宗的真心实意。祖先给了我们血脉和生命,故祖先是神圣的,不可侮,不可辱,不可伪托。

  子孙后代是祖先和我们血脉与生命的继承者和传播者,是我们的未来和希望,亦不可侮,不可辱。

  我们自己是祖先血脉和生命的接力者,肩负着实事求是承传祖先世系丶弘扬祖恩祖德和衍传子孙后代的神圣职责,故不可趋炎附势、攀附望族、冒认冒接他人之祖为己祖。没有确凿依据可以珠串链接的,不可强接硬接。故实事求是,以德修谱,是当代修谱人的基本道德准则。

  (三)血缘认祖的理由

  1、远古文化蒙昧时期至汉朝的族谱不具备一代不缺的完整性。远古没有文字时代、结绳记事时代甲骨文时代的几千年中,根本没有条件全民编修家谱,即便是文字出现以后,家谱也仍然只是王公贵族的私器。

  战争、灾害、朝代更迭导致的大量人口灭杀以及秦朝的焚书坑儒,汉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均严重影响了家谱文化的传承。决定了所有姓氏族谱的血缘认祖代代不漏的上溯不会超过汉朝。

  2、唐末至五代十国时期对家谱的历史性毁灭,决定了绝大部分世系的血缘认祖上溯不会超过宋代。唐末至五代十国时期的各地农民造反,很重要的根源,就是祖传无谱,庶族社会不堪忍受士族社会的特权压迫,目的就是要推翻士族的特权制度。

  要推翻士族的特权制度,首先就要毁灭证明士族身份的家谱。唐末至五代十国时期风起云涌的农民造反纷纷烧毁士族的家谱,以致士族谱牒焚毁殆尽。彻底失去谱牒的士族再也没有证明其身份、门阀的依据了,从此士庶难分、士庶不分,士庶均无谱牒。

  明中叶以后许多姓氏一代不少的珠串链接到炎黄二帝和春秋战国时期的所谓家谱、姓氏谱应多为伪托。

  3、宋末战乱和元朝严酷的统治断裂了这一时期各个姓氏的祖源上溯。虽然北宋时期欧阳修、苏洵创立欧苏谱法,使民间修谱一度兴盛,但南宋灭亡后,宋朝遗民为躲元兵之追杀,纷纷遁迹于深山老林,隐姓埋名者甚众。

  元朝统治者对汉人的统治非常严厉,为防止百姓造反,强迫几家人共用一把菜刀,又岂容百姓修谱?事实也证明,全国各姓各氏现在均未发现辽、金、元三代时期汉人修的家谱。

  在这一时期,闽粤赣地区人民,为防止元朝统治者的迫害,各姓各氏均以数字记号,如八郎、十一郎、百一郎,千一郎、万一郎、念一郎等等。

  所谓“风谓不名,只以郎称”正是发生在这一时期。在编修《中华丘氏大宗谱》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丘氏谱馆收集的各地丘氏旧谱里,竟出现7个三五郎、6个伯二郎、17个千七郎、千八郎,42个万二郎等现象。他们或配偶行实相同而父祖子孙不同,或父祖子孙相同而配偶行实不同;或父祖相同而子孙不同,或子孙相同而父祖不同;或行实相同而配偶不同,或配偶相同而行实不同;或郎号相同而名字不同,或名字相同而郎号不同等等。

  在民间长期不修谱,或者祖无谱传的情况下,人们根本无法清晰的记住自己五代以上的先祖谁为此郎,谁为彼郎。如上杭中都丘氏修谱人丘廷纶在大明正德九年(1514年)的修谱序中就说:“每岁届值清明,躬登于坟者,鲜矣!至询其所自,但知其坟,而不知何者为某祖考,何者为某祖妣,孰先孰后。见会于族人,但知其同姓,而不知何人是叔兄,何人是弟侄,源流莫溯,世次莫详,是则可忧也!乃知诸父诸兄并无谱志。”

  从中华丘氏谱馆收集的各地丘氏旧谱中,我们还发现,宋元后闽西粤北地区最早的修谱时间分别是1433年、1438年、1450年、1479年、1497年、1504年、1514年,从这一时期修谱人的谱序看,他们修谱的共同特点是:他们的祖先均无家谱传于子孙,他们都是一系族谱的创修人,他们对先祖的上溯均未超过宋末,他们的修谱方法均采用小宗之法,他们的世系表中对先祖的上溯,均未珠串链接到南宋末以前。

  4、民族迁徙和大规模移民也导致大量的家谱传承中断。如以明代为例,有史可考的移民上千次,仅洪武30年间达百多次,少者数百数千人,多者十多万乃至数十万人,洪武二十八年二月,仅山西移民至山东就有近百万。洪武后期仅湖北黄州府移民至四川也达80万,县均10万人,而又从江西移民湖北各地的也有近百万。清乾隆年间的湖广填四川,移民达到623万,占四川总人口的62%。这种大规模的民族迁徙,使家族四分五裂,对家谱的传承破坏性极大。

  (四)血缘认祖的方法

  1、血缘认祖的方法是指按照血缘关系溯明血缘始祖及其衍传世系的方法。

  2、最早的谱序的确认方法最早的谱序,是指该开基祖后裔中现存最早版本的族谱所收录的谱序。

  3、确认血缘始祖的考证方法

  (1)、以全国各县(市、区)分谱丶海内外各国各地区族谱和各地图书馆搜寻最早老谱原件或老谱复印件为依据,以“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尊重历史、谱以最早为断、祖以知者为断。”为原则,采取“横排世系、纵贯时间”的方法,对新老族谱进行比较研究,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进行甄别和印证,知者续之,不知者宁缺勿错。不强其所不知,不略其所以知,理清世系,各归所属。

  (2)、实事求是,尊重最早的历史事实,以首修谱序所溯之开基祖为始祖,以回归各世系最早的历史记载。以最早的坟墓碑记,祠堂神主碑记。最早的墓葬物据为佐证。

  4、以血缘始祖为世系的编纂方法

  (1)、依昭穆次序用世系图,采用吊线式,图体直序,每图十代,第二图自十代起至十九代,第三图自十九代至二十八代,以下类推,珠串链接诸先祖的血缘关系;

  (2)、采用现代行文体,以世系录从左至右平列横排,世序按其昭穆先后从上到下排列,记载与世系图相对应的血缘先祖的名讳、字号、配偶、生卒时间、葬地、享年、学历、仕宦、行实、封赠、功绩、衍传等内容。

  (3)依昭穆次序排列诸先祖的血缘世序。

  四、编造假世系不属于血缘认祖更不属于文化认祖

   编造假世系是自欺欺人的行为,从根本上说,编造假世系不属于血缘认祖更不属于文化认祖的范畴。家谱是私有制的产物,最初的功用是为世袭制、分封制、宗法制服务的。

  世袭制是指名号、爵位以及财产等按照血统关系世代传承的制度。先秦时代,中国实行世卿世禄的制度,上至天子、封君,下至公卿、大夫、士,他们的爵位、封邑、官职都是父子相承的。

  分封制是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和东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以为藩屏。诸侯的君位世袭。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王位继承、爵位继承、官位继承和宗祧继承中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但对于财产诸子均有继承权。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

  正是为了私利,家谱造假自古有之。最初家谱造假发生在有族谱的王公贵族阶层,明中叶以后,家谱造假蔓延到了已经有了族谱的民间,清朝道光以后家谱造假风行所有姓氏。

  家谱造假的目的主要有六个:

  一是为了非法取得爵位、封邑、官职、财产的继承权;

  二是为了冒充贵族血统,诳称高贵;

  三是受“只有源远才能流长”的误导,不顾客观事实,盲目追求源远;

  四是为修建祠堂筹措更多的资金计;

  五是为对抗外姓欺凌,虚拟宗族实力,扩大宗族影响;

  六是为了建构旅游资源,扩大地方影响力,欺骗或者误导外系同姓前来“祭祖”。

  为了上述目的,杜撰虚假人名以为己祖,进而攀附名人,依附望族,妄接、冒接他人之祖为己祖者有之;杜撰虚假人名以为他人之祖,进而收编他人世系进行统宗统系者有之;为臆造的所谓先祖娶妻纳妾、生子生孙者有之;为臆造的所谓先祖名加上功名和官职者有之。有的地方为了掩盖编造假世系的痕迹,新谱一出就将旧谱烧掉。结果导致世系紊乱,昭穆颠倒,世序混淆,时序倒置的现象屡见不鲜。

  如有的丘氏老谱,将生活在明成化年间的千七郎、千八郎编为元朝中叶的四三郎之孙;广东梅州有一个村的族谱将1476年出生的丘成斋公,其父千一郎接元末的伯二郎,20世纪末的台湾修谱将1574年修谱时未写下功名官职的先祖写成进士、吏部尚书等等。

  这些伪造的人名或者世系,虽然被好事者用世系图珠串链接在过去的族谱中,企图将这些人名和世系误导成血缘先祖和血缘世系,但它绝不是真正的血缘先祖和血缘世系。所以,它也不是真正的文化先祖。编造假世系的修谱方法也不属于本文所说的血缘认祖和文化认祖的方法。

  五、文化认祖与血缘认祖分列并存独具特色

  修谱的目的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编纂《大宗谱》的目的是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要真正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就必须要最大限度的把开姓以来中国历史上的文化先祖收录到《宗谱》中来。

  作为新时代修谱人,不将经史子集、方志野史有载和历代考古发现的所有历史文化名人收录进《宗谱》,而把绝大部分先祖排除在《宗谱》之外无所依归,这不但不是弘扬丘氏文化,也事实上彰显我们不孝,更愧对先祖,愧对子孙后代。

  过去修谱不顾历史事实的把天姓氏都用世系图珠串连接在一个先祖的名号之下的修谱方法,不是实事求是的修谱方法。

  许多姓氏得姓三千多年,但来源并非一脉,要以血缘认祖的方式,追本溯源至几千年前,将全球千万支派系的同一姓氏几百万人宗亲,统一到一个先祖名下是不可能的。因为,许多姓氏,是由各民族的姓氏融合而成的一个大家庭。

  以小宗之法编修各支系各房派的家谱;以县市或跨县市编修分谱,这是血缘认祖的范畴,将经史子集、方志野史有载和历代考古发现的历史文化人名收录进《宗谱》这是文化认祖的范畴。血缘认祖和文化认祖两种方式分列并存的修谱方法,在《宗谱》中的成功实践,继承、丰富和发展了欧苏谱例的优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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