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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畅轶事典故

发布时间:2014-5-10

蔡畅(1900-1990),原名蔡咸熙,是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之一[1] ,女权主义领袖[2-6] ,无产阶级革命家、妇女解放运动领导人之一。

屡任要职

蔡畅1925年回国,历任中共广东区委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江西省委妇女部长、湖北省委妇女部长、江苏省委妇委书记、江西省委组织部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1934年参加长征,是长征中年龄最大的女红军。1935年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中共中央南方局妇女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妇委书记。1946年筹建东北解放区妇女联合会,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书记。同年被选为国际民主妇联理事。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全国妇联第一至三届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等职。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第七至十一届中央委员。

少年办学

蔡畅从小向往进学堂读书。蔡母葛健豪慈祥刚毅、豁达明礼、好学上进。1913年底,倡导女子教育的革命思潮席卷湖南,湘乡县第一女校开始招生的消息传到永丰镇。蔡母便和子女们一起到湘乡第一女子学校读了一学期,由于筹措的学费用得差不多了,又没有其它的生活来源,全家人只好回到永丰镇。蔡母想到家乡的女子上学是多么困难、多么不易,又不可能都跑到县城里去受教育,于是就召集子女在一起谈了想在永丰镇办一所女子学校的想法。蔡母的话得到孩子们的赞同。不久,永丰镇上就挂出了“湘乡县立第二女校”的牌子。
蔡畅在创办的这所女子学校里,扮演了双重身份,她平时是学校里的学生,跟随同学们一起学语文、数学等,到上音乐、体育课时,她又以学校的“老师”身份去教大家。由于蔡畅天资聪颖,师生反映都挺好。
学校的教室是由尼姑庵改的,十分简陋。上音乐课时,由于13岁的蔡畅个子矮小,站在黑板前面看不到后面的同学,而后排的学生也望不到她们的小老师。蔡畅为了能让女孩子们集中精力,又能使自己指挥全局,就搬来一条板凳,站到凳子上教学生们唱歌。蔡畅讲课的时候,态度十分认真,也很有耐心。这位小老师和学生们的年龄相仿,很能掌握女孩子们的心思,虽然她的授课经验不多,但她肯下苦功夫钻研,学生们听她的课非常轻松愉快。大家都喜欢她们的这位小老师。新型女子学校遭到当时封建势力的反对,开办不到三个学期,就被封闭了。蔡畅又陷于失学的痛苦之中。

抗婚出逃

第二女校停办以后,蔡畅一边随母亲从事家务,一边自学文化。生活使她开始感到做人不容易,做一个女人更不容易。她思索着,如何能像她的哥哥蔡和森一样,走自己想走的路。就在她找不到出路,被无穷的苦恼困扰的时候,一个新的难题又摆在她的面前。蔡畅的父亲蔡蓉峰因为坐吃山空,经济窘迫,便想在女儿身上打主意。他看到蔡畅已出落得端庄文雅,品貌双全,便准备以五百银元聘金,将蔡畅许给一个地主家去当小媳妇。
蔡父借着醉意和蔡畅的母亲商量的这桩婚事。母亲听后,当即表示坚决反对这门亲事,俩人为此争吵起来。蔡父大发雷霆地吼叫起来:“这全是你这死老太婆惯的,今天上学、明天办学,还要上天了,全不把老子放在眼里!……”蔡父越说越火,竟然跳进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叫喊着要杀掉蔡畅的母亲。蔡畅陷入了极度忧伤和迷惘的情绪之中,她仿佛觉得多少年给予她温暖和力量的家庭,对于她已经丝毫没有安全感了。她寻思着以后的出路,蔡畅给在长沙高等师范学校读书的哥哥写信,叙述了家里发生情况,并提出她想到长沙去躲避的意见。不久,哥哥回信支持妹妹出走的举动。1915年初,蔡畅在母亲的帮助下,瞒着蔡父离开了永丰镇。从此,她再也没有回过那片令她伤心的土地。

伉丽情深

1948年,解放战争进入到白热化阶段,而东北成为重要的战场之一。李富春作为东北战场战勤总指挥,负责调派军用物资,掌握着这场战役胜利的关键。在战役的关键时刻,一向待人温和的李富春竟当众命令枪毙一名被腐化的高级军官。蔡畅率领中国妇女代表团参加布达佩斯“世界妇女代表大会”,途经东北,燃料用尽告急。李富春及时送出燃料,保障了代表团的急用。两人身处异地,却在电话里互相鼓励,祝福对方,表达着真挚的情感。在布达佩斯世界妇女大会上,蔡畅作为新中国妇女领袖,在全世界第一次亮相。她慷慨激昂地向全世界宣布:新中国即将诞生啦!辽沈战役胜利了,蔡畅从布达佩斯归来与李富春相逢,到处是庆祝胜利的景象,指挥所内红旗飘扬,两人在全军的欢呼声中拥抱在一起。

女权失落

尽管党和农民(落后农民)在妇女的身体(去留)之上和颜悦色地争夺,而妇女到底是在利用这一空隙开始狡黠的报复了。她们通过党的《婚姻法》(50年的习惯称呼是“毛主席的婚姻法”)来报复丈夫翁姑的压迫,[13-15] 同时通过报复丈夫来破坏他与党的结盟,从而报复党对其身体的利用和分配。这一狡黠的报复,带来了两个后果:1.党像发现落后的“农民意识”一样,发现了落后的“妇女意识”,从而展开了“新的妇女解放运动”——妇女讲习班,和教育农民一样开始教育妇女。以至于后来发展到在浦安修总结中的,利用妇女的善感和自私来做妇女工作和完成政治任务。2.党开始收紧对妇女离婚解放的纵容,试图重新与农民(仍然有很多落后农民)结成可靠联盟,包括在妇女离婚上的联盟,以巩固革命胜利时对妇女身体的重新分配。
这时党的婚姻立法开始普遍修改,先是从“离婚的绝对自由”退回到“离婚自由”。即在“婚姻法”中的离婚自由原则下,列举了离婚条件,实际上就是项英反复批判的“正当理由”。由此可见共产党在策略上对农民的让步。如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婚姻法》规定了11条离婚条件,如“夫妇间有一方患残废、癫狂或暗疾,经调查实在的;妇女如有受翁姑丈夫压迫情形,经乡苏维埃证实的……”1940年《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规定了9 条离婚条件,同时规定了夫妻感情恶劣至不能同居者,任何一方均可诉诸离婚。至于“朝秦暮楚”现象,(被项英贬斥为国民党训政的观点),后来也证明不是空穴来风,在根据地时期,牛山县有一个妇女,三年结离了5 次婚,以至浦安修号召妇女工作干部,“要教育妇女和农民,勿拿婚姻当儿戏”。鄂豫皖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婚姻问题决议案》规定,“男女主谋提出离婚不得过三次,……”有的地方还规定:“离婚后经两个月始可再次登记结婚”。在上文提到的《关于婚姻问题决议案》中,苏区中央批评了“朝三暮四”、“一杯水恋爱”现象。还有向荣提出的离婚后男子对妇女的抚养义务显然过苛的问题,苏区也开始纠正,在湘赣省《婚姻条例》中规定:“……(工)中农及中农以下的老婆,实行离婚之后,在未结婚之前,其间的生活,男子概不负责,离婚时只能带本人的土地及衣物。”
显然,共产党最终放弃了与妇女的结盟,而恢复了与贫农的共同针对“狡黠的媳妇”的联盟,可能是当时苏区或解放区军事危机趋重的缘故,贫农的参军是党的政权得以生存的有效保证,而限制革命初期的大规模妇女离婚便是迫不得已的了,尽管这将会影响基层妇女干部工作魄力的展现。但共产党并没有放弃妇女解放的工作任务,而是终于在蔡畅、浦安修等一批坚定而又智慧的女干部的出色努力下,实现了“温柔”的转变。
法律转型的同时,作为重要舆论力量的宣传口号也开始转变。著名美国记者斯特朗曾记述道:“妇女运动的领袖蔡畅对我说,‘我们在农村地区的口号不再是婚姻自由和妇女平等,而是拯救婴儿和家庭和睦了。我们犯了一个错误,把女权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结果引起了农民的反感。男女之间的矛盾削弱了反对日寇和地主的共同斗争’”。
1940年至1942年左右,许多文件、资料和法令中都开始大量地谈论爱情和幸福的“慎重”。同一时期,蔡畅、浦安修等妇女干部,也以“家庭和睦”口号换掉了“婚姻自由”。
这个记述是如实的。浦安修在《总结》中也着力分析了这一点。(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蔡畅和浦安修的思想是较为接近的)。浦安修非常聪明地分析了农民和妇女的关系,认为“妇女运动的口号须依靠农民的觉悟程度来提出。”这也表明当时的共产党的策略转换上,农民的利益终于高出了妇女的利益。这人们不应以女权主义的立场来判决浦安修和蔡畅的“变节”,在当时的中国农村,这种提法反是务实的,真正关心妇女的。因为这个口号“正可以解放妇女不少的痛苦,并易获得各种人士的同情,尤可得到老年妇女的同情……”。
但是在客观上,“家庭和睦”的口号使得革命对当时的婚姻家庭,尤其是贫农的婚姻家庭的策略成为一种看守和维系。不是通过打破而是通过营造,来求得妇女的安全、少痛苦,来求得家庭,以至整个解放区的安全、少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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