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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的字形結構試探

发布时间:2015-3-21

研究動機

根據“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研究,周武王約在公元前1046年l月20日克服殷紂;武王平定天下後,分封功臣昆弟,於是封三弟叔鮮於管,封五弟叔度於蔡,(註一)二人監督紂子武庚祿父,治理殷遺民。武王在位四年,卒於公元前1043年;武王崩殂後,成王即位,因為年紀小,由其四叔周公旦輔政;周公獨攬王室的大權,管叔、蔡叔懷疑周公的作為不利於成王,於是挾持武庚作亂反叛;周公奉成王的命令,征伐武庚而誅戮之,並且殺死管叔,流放蔡叔。蔡叔被放逐時,賜給車輛十乘,隨從七十人;在流放後,不久就亡故於郭鄰。蔡叔的兒子蔡仲(胡),遵守規範,親和善良,周公舉用他為魯卿士,魯國得治,因此周公向成王報告,復封仲於蔡,其地當是今河南省東南部的上蔡縣。蔡國從周武王封五弟叔度於蔡及蔡仲在上蔡建國起,總計傳國二十三代,歷二十六君,共六百一十九年,其子孫以國為氏。(註二)當代蔡姓的人口,根據2006年l月中國科學院遺傳與發育生物學研究所發布的最新一次中國人姓氏調查結果,目前居全中國第三十四位。

從上述歷史的演變,“蔡”字在商、周之際當已經存在,距今應有三千年以上的歷史;可是目前在傳世的甲骨文、金文中,卻找不到與後世“蔡”字形體相同的字。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輯的《甲骨文編》,把 判讀為“蔡”字,說:“金文蔡字作 , 與之同,今定為蔡字,古蔡、殺通用,重見殺下。”(卷一.十)容庚的《金文編》把 判讀為“蔡”字,說“魏《三字石經》古文作 ,故得定為蔡字。”(一.十五)

考察目前發掘的古文獻,“蔡”字已出現在秦至漢初的簡帛文字裡面,例如睡虎地秦墓竹簡《編年紀》(三三)的隸書“蔡”字作 、馬王堆漢墓帛書《春秋事語》(四六)的隸書“蔡”字作 。東漢時,許慎(67-148)撰《說文解字》,根據秦代丞相李斯所制定的小篆來解說文字的形、音、義,是我國第一本字典,其書〈艸部〉著錄了小篆的“蔡”字,其形體作 。東漢靈帝時,蔡邕(133-192)校刊《熹平石經》,後世所見《春秋》僖十九年的殘石,其中隸書的“蔡”字作 。

以《說文》的小篆“蔡”字( )為基準,往上與甲骨文的“蔡”字( )、金文的“蔡”字( ),及曹魏年間所刊刻《三體石經》的古文“蔡”字( )作比較,可以看出小篆的“蔡”字與甲骨文、金文、古文的“蔡”字,在形體上的差異實在很大。從小篆以下,與簡帛、碑刻的隸書“蔡”字,或後世通行的楷書、行書、草書的“蔡”字,其字形演變的脈胳則是很有規則的。

我國文字屬於意音文字,(註三)早期的文字建立在獨體為文的“象形”(象具體之形)、“指事”(象抽象之形)的基礎上,然後發展出合體為字的“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等造字法。歷代各種字體的演變,基本上是有軌迹可尋的。然而當代所判讀的甲骨文、金文、古文“蔡”字,其形體為何與流行於後世的隸書、楷書、行書、草書“蔡”字差異這麼大呢?東漢時,許慎所編撰的《說文解字》,是根據秦代丞相李斯(河南上蔡人)所制定的小篆來解說字形的結構,小篆是我國文字發展史上,第一次由政府明令公布的標準字體,是把前代的古文、大篆規則化而制定,決不是憑空臆造的。目前甲骨文、金文所判讀的“蔡”字,是經過許多古文字學家審慎研究才認定的,學者專家所判讀的結果,應該值得我們接受;然而彼此在字形結構上的明顯差異,卻消除不了我們心中的疑惑。筆者不揣淺陋,擬就手邊所掌握的文獻資料,綜合古今學者的說法,嘗試探討“蔡”字的字形結構,希望能得到較為合理的解釋。

二、論“蔡”字與“殺”字的關係

甲骨文、金文的“蔡”字,當代有些學者認為古時與“殺”同字,因為兩字古代同音而互相假借;二十世紀三○年代,商承祚《十二家吉金圖錄.蔡子侘匜》、強運開《說文古籀三補》卷一,即持此說。

關於甲骨文、金文“蔡”字的字形結構,有說象人腿上繫物之形,也有說象肢體被截斷的樣子。

王延林編著的《常用古文字字典》,說:

蔡,甲骨文作 ,金文作 ,魏《三體石經》古文作 ,小篆作 。《說文》:“蔡,艸也。从艸,祭聲。”甲、金文與小篆字型不同,从甲、金文字形看, 象正面的人形, 象人之腿上所繫之物,其本義難明,待考。金文中多作國名,如“蔡 乍旅鼎”(蔡 鼎)。《說文》中殺的古文作 。此 本蔡字,假作為殺字,故古文中蔡殺通用。(註四)

陳初生編纂的《金文常用字典》,對“蔡”字的析形說:

金文蔡與小篆字形不類,魏《三體石經》蔡字古文作 ,據此可知金文 及甲骨文均可讀為蔡,……李裕民謂像以物斷其下肢之形,其義與契、割相近。」(註五)

王文耀在《簡明金文詞典》中,對“蔡”字作這樣的解說:

金文形體無艸可尋。字從大而截下肢形。或謂“殺”字之初文。蔡、殺古音相通,古文字同字。(註六)

徐中舒主編的《甲骨文字典》,認為“ ”是“ ”的初文,用為“蔡”字,說:

即 之初文,金文作 (蔡姞 )、 (蔡侯戈),用為蔡字;魏《三體石經》殘石有 字,亦以為古字蔡。(註七)

按:《說文解字. 部》:“ ,修豪獸。一曰河內名豕也。从彑(段玉裁《注》謂彑象頭銳),下象毛足。”谷衍奎《漢字源流字典》說:“ 與杀同源。在甲骨文中皆像宰杀後懸掛的祭牲形。”(註八)

此外,何琳儀、黃德寬所撰〈說蔡〉一文,認為 是“衰”的簡化字,從大,從倒毛;亦可視為一說,附記於此。(註九)

三、論“蔡”字與“丰”字、“艸”字的關係

許慎《說文解字》一篇下:“ :艸丰也。从艸,祭聲。”段玉裁《注》:“丰讀若介。丰字本無,今補。四篇曰:丰,艸蔡;此曰:蔡,艸丰也;是為轉注。艸生之散亂也。”

馬敘倫《說文解字六書疏正》說:“倫謂四篇之丰,乃書栔之栔初文,象形。(詳丰字下。)蔡者,艸丰之丰本字,義為艸之散亂。”(註十)

張舜徽在《說文解字約注》裡,認為“蔡”與“艸”雙聲,故古人亦以“蔡”為“艸”;然而“蔡”的本義,當為“芟草”。“丯”即“割”之初文,“丯”訓“蔡艸”;知“蔡”亦以“芟艸”為本義,與“杀”之本義一也。他於“蔡”字下的注解說:

蔡與艸雙聲,故古人亦以蔡為艸。左思〈魏都賦〉:“蔡莽螫刺。”蔡莽即艸莽也。然而蔡之本義,當為芟艸。說解原文,當作“丰艸也。”丰即割之 初文,此與四篇“丰,蔡艸也。”義可互明。(註十一)

於“殺”字下的注解說:

舜徽以為“祭”、“察”、“蔡”古聲同,“杀”之音“察”,猶“祭”音“蔡”七。“蔡”之古文作 ,見魏《三字石經》,與“殺”字古文作 者形同,故“蔡”“殺”實即為一字。……以古文考之,“蔡”“殺”古蓋一字。“祭”則“蔡”之省體,故《左傅》亦以“祭”為“蔡”。然則“蔡”與“殺”同字,義果何取乎?曰:“蔡”之本義,亦當為芟艸,本書“丰,艸蔡也,象艸生之散亂也。”“艸蔡”當為“蔡艸”之誤倒,謂殺草也。艸之芟者散亂在地,故云象艸生之散亂也。……“丰”即“割”之初文,“丰”訓“蔡艸”,知“蔡”亦以“芟艸”為本義,與“杀”之本義一也。二字古文同形,知非偶然。(註十二)

胡吉宣於〈釋蔡殺〉一文中,認為“蔡”“丰”實為一字,“丰”與“祭”音近,古人叚“祭”為“丰”,復以艸名而加“艸”為“蔡”,假之既久,遂分為二字矣;“蔡”“殺”同聲通假,“殺”乃从“蔡”得聲義,蓋散亂之艸須芟除。他說:

《說文》“蔡,艸也,从艸,祭聲”。段《注》改說解為艸丰也,以為與丰之訓艸蔡也相轉注。案《玉篇》“蔡,艸芥也”,芥即丰之音近假借,與段增丰字合。然以古文攷之,蔡丰實為一字。魏《三體石經》蔡之古文作 ,蔡大師鼎作 ,蔡姞亯攵作 ,蔡侯匜作 。皆象艸散亂之形。小篆體取整齊,因變為丰。丰部曰:“艸蔡也,象艸生之散亂也。”丰與祭音近,古人叚祭為丰,復以艸名而加艸為蔡,假之既久,遂分為二字矣。……殺之第三古文 ,與蔡之古文 正合,蓋為省形存聲,以丰為杀也。……昔人僅知蔡殺同聲通假,不知殺乃从蔡得聲義也。蓋散亂之艸須芟除。(註十三)

上蔡縣文物管理所研究員尚景熙在〈蔡氏淵源史考〉一文中,認為“蔡”字很象割下的向下垂的一棵草,他說:

“蔡”字最早見于商代甲骨文,《戩壽堂所藏殷墟文字》作 ,《殷墟書契前編》作 。鐘鼎文的寫法與甲骨文類同。如蔡姞殷的銘文作 ,蔡大師鼎的銘文作 。從上面的古文字看,蔡字很象割下的向下垂的一棵草。《說文解字》曰:“蔡,草也,从草.祭聲。”可見蔡的原始字為草形无疑。(註十四)

1975年,湖北雲夢睡虎地11號秦墓出土竹簡1155枚,其中《日書》甲種〈盜者〉章,出現3個“蔡”字(見例一、二、三);1986年,甘肅天水放馬灘一號墓出土460枚秦代竹簡,其中《日書》甲種,出現l個“蔡”字(見例四);經過專家的判讀,其義皆當訓為“草”。

例一:“子,鼠也。盜者兌口希須,善弄手,黑色,面有黑子焉,疵在耳。臧於垣內中,糞蔡下。多鼠鼷孔午郢。”王子今《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疏證》:

整理小組釋文:“臧(藏)于垣內中糞蔡下。”整理小組注釋:“蔡,《說文》:‘草也。’劉樂賢按:本篇下文‘長耳而操蔡’的蔡字亦當訓為草。”吳小強《集釋》譯文:“躲藏在圍牆內中間位置糞草的下面。”(註十五)

例二:“午,鹿也,盜者長頸小胻,其身不全,長耳而操蔡,疵在肩。臧於草木下,必依阪險。旦啟夕閉東方。名徹達祿得獲錯。”

例三:“戌,老羊也。盜者赤色,其為人也剛履,疵在頰。臧於糞蔡中、土中。夙得,莫不得。名馬童龏用心辰戌。”

例四:“戌,犬爾。在責薪糞蔡中。黑單多言句子宮,得。”(註十六)

段玉裁說“蔡”、“丰”古音相通,其義為艸生之散亂。馬敘倫說“蔡”者,艸丰之丰本字,義為艸之散亂。張舜徽說“蔡”之本義當為芟艸。胡吉宣說“蔡”“丰”實為一字,古人叚“祭”為“丰”,復加“艸”為“蔡”;“蔡”與“殺”同聲通假,因此聲義相通,蓋散亂之艸須芟除。尚景熙說 “蔡”字很像割下的向下垂的一棵草。睡虎地與放馬灘出土的竹簡,其中某些“蔡”字,專家都訓讀為“草”。以上的說法,認為“蔡”字的形、音、義與“草”或“割草”有關係。

四、“蔡”字當由“祭”字衍生而來

到底甲骨文、金文的“蔡”字,是象截肢,為“殺”的初文,或是象割草,其本字為“丰”,何者為是?筆者認為這個問題仍有待文字學家繼續考證,所以不敢妄下論斷;但是自古以來的各種字書都記載“蔡”字有“殺”義及“草”、“割草”義,這也證明了因為字音相通的關係,“蔡”字很早就假借了這些字義。

後世通行的“蔡”字,其形體與“殺”、“丰”二字實在相差太大;根據字形演變的軌迹,筆者認為“蔡”字當由“祭”字發展衍生而來,先秦時,兩字互相通用;這個說法,清人高士奇、王引之已經提出來。高士奇在《春秋地名考略》卷一中說:“《後漢志》中牟有蔡亭,蔡與祭通,今在開封府鄭州東北十五里。”王引之在《經義述聞》卷二十一《國語.晉語》“惠慈二蔡”條說:“蔡讀為祭公謀父之祭。……祭與蔡古字相通。《呂氏春秋.音初篇》:‘周昭王及蔡公抎於漢中’,僖四年《左傳正義》引此作祭公,〈古今人表〉亦作祭公。”

今人何光岳在《楚滅國考.蔡國考》說:“甲骨文,僅一見蔡字,而祭字甚多,且居重要地位,蔡實為祭字發展衍生而來,《說文通訓定聲》把蔡、祭同列在一起,屬泰部韵,古音相通。《帝王世紀》載周昭王南征,與‘蔡公俱沒于水中而崩’,而《呂氏春秋.音初篇》則作‘蔡公’。可見先秦時,祭與蔡相通用。”(註十七)

近年出土的秦、漢間簡帛文書及東漢鎮墓文,亦出現“蔡”、“祭”二字通用的情形。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除〉章:“陽日,百事順成。邦郡得年,小夫四成。以蔡上下,群神乡之,乃盈志。”王子今《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疏證》說:

整理小組釋文作“蔡(祭)”。今按:“祭”寫作“蔡”,又見於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衛獻公出亡章》。東漢墓出土熹平四年鎮墓文有“[墓]上墓下,中央大□,墓左墓右,云門蔡酒”字樣。“云門蔡酒”,即“魂門祭酒”。(註十八)

高亨纂著的《古字通假會典》裡,舉出古書中四組“祭”與“蔡”同屬泰部祭字聲系的例證:

1《左傳.隱公元年》:“祭仲”。《易林》作“蔡仲”。2《墨子.所染》:“幽王染於傅公夷、蔡公穀。”《呂氏春秋.當染》蔡公作“祭公”。 3《呂氏春秋.音初》:“王及蔡公抎於漢中。”《左傳.僖公四年》孔《疏》引蔡公作祭公,《竹書紀年》同。 4《呂氏春秋.音初》:“蔡公耘於漢中。”《漢書.古今人表》蔡公作祭公,《左傳.僖公四年》《正義》引同。(註十九)

王輝在所撰的《古文字通假釋例.月部》“蔡讀為祭”條,舉出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與《左傳》、《墨子》與《呂氏春秋》的例證,他說:

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衛獻公出亡章》:“獻公使公子段謂寧召子曰:‘后(苟)入我□正(政)必[寧]氏之門出,蔡則我也。’”此章事見《左傳》二十六年及二十七年,此句《左傳》作:“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按《墨子.所染》:“幽王染於傅公夷、蔡公穀。”《呂氏春秋.當染》蔡公作祭公。(註二十)

此外,“管”字的古文作“官”,似可作為“蔡”之古文作“祭”的旁證,程平山在〈商周管邑地望考略〉一文中說:

卜辭有管地的記載:“庚辰卜貞,在官”。(《甲骨文合集》1916)“戊戌卜,侑……父戊,用牛一官用。”(《甲骨文合集》22045)官即管,二者為古今字。《儀禮.聘禮》曰:“管人布幕于寢門外。”鄭玄注:“古文管作官。”(註二十一)

祭祀在上古神權社會是國家的大事,所以“祭”字在甲骨文、金文中出現很多。甲骨文作 、 、 ,有學者認為其形象手持酒、肉,點形為酒滴;但有學者主張其形乃象手持滴血之肉,點形為血滴,筆者傾向於這個說法。雷漢卿於《說文“示部”字與神靈祭祀考》一書中,說:

在祭祀活動中手持腥肉是為了獻祭,獻祭必先殺牲,所以“祭”的字形所反映的本義當是殺牲獻血腥於鬼神,後來才泛指一般的祭祀。

“祭”既然指殺牲獻血腥,其義當與殺戮相關。

……然而論者却以為蔡、殺聲相通,故義亦可通;祭、蔡古字相同,亦有殺義。(註二十二)

根據近年殷墟考古的發掘,瞭解到商族人篤信鬼神,常常為了滿足死者或神靈的“意志”而殘殺生靈;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殷墟考古隊隊長唐際根博士因此感嘆道:

瀕危或已經消失的特有文化現象,是聯合國世界遺產委員會高度重視的遺產內容。商代的大規模“殺祭”正是這樣一種文化現象。雖然“殺祭”並非商文明所獨有(中南美的瑪雅人也曾熱衷殺祭),並且顯然不算得什麼光彩面,但商王朝動輒成百上千人的“殺祭”規模以及“殺祭”方式的繁複程度,的確是不能輕鬆一筆淡然忘却的。(註二十三)

金文的“祭”字作 、 、 ,字體沒有點形,却多了“示”,示即神明,其形象手持肉祭祀神明;甲骨文與金文的“祭”字,在字形上雖有一些差異,但兩者的關聯性是毫無疑問的。“蔡”字與“祭”字之所以音、義相通,當是淵源於上古時代“殺祭”的關係。

五、“祭”字加上“艸”頭的蠡測

殷商時,姞姓蔡氏為商王擔任祭司的職務,其采邑因此稱為“祭”;周武王克商以後,把祭地封給其五弟叔度,與管叔、霍叔一起監視殷遺民;從周代以後,“祭”字為何又加上“艸”頭呢?有人推測,可能是到了周代,除了龜卜以外,還盛行用蓍草來占卜吉凶;蔡字由草、祭組成,就是用蓍草祭神占卜的意思,河南大學歷史系陳昌遠教授、上蔡縣文物管理所尚景熙研究員都認同這個說法。(註二十四)現在河南省上蔡縣城東15公里的白龜祠,其蓍草依然葳蕤叢生,《本草綱目》、《群芳譜》都認為是最標準的蓍草。畫卦臺前的蔡溝,《上蔡縣志.古迹》謂:“舊有元龜,縞身素甲,浮游其中。”姬姓蔡氏除了繼承商代姞姓蔡氏的封地外,可能也傳承了他們所擔任祭祀、占卜的事業;相傳《易經》的重卦,為周文王被紂王囚禁在羑里城(位於河南省湯陰縣城北八華里羑、湯兩河之間的原野)時所演畫,由於家學的淵源,蔡叔度及其後裔對於占卜的事當有所承襲。

古代占卜之前要先舉行祭祀,祭祀與占卜是有連帶關係的兩件事情。商代時,姞姓蔡氏擔任祭司的職務,亦負責養龜以供占卜之用,因為其采邑的大龜,占卜時最為靈驗,因此有“蔡龜”之詞的產生。“大龜曰蔡”這個字義,出現在下列的古籍中:l.《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臧武仲自邾使告臧賈,且致大蔡焉。”杜預《注》:“大蔡,大龜。大蔡,龜名也。一云龜出蔡地,因以為名。”2.《論語.公冶長》:“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梲,何如其知也!”何晏《注》:“蔡,國君之守龜,出蔡地,因以為名。”3.《孔子家語》卷二〈好生〉第十:“臧氏家有守龜焉,名曰蔡。”4.唐.韓愈、孟郊〈秋雨聯句〉:“筮命或馮蓍,卜晴將問蔡。”(《韓昌黎詩繫年集釋》卷五)5.唐.元 〈芳樹〉:“清池養神蔡,已復長蝦蟆。”(《元 集》卷一)龜在遠古時代,是被視為通靈而神聖的動物,《禮記.禮運》中說:“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然則龜到底具有什麼靈性呢?孔穎達《正義》說:“龜以為畜,故人情不失。以龜既知人情,既來應人,知人情善惡,故人各守其分,其情不失也。”易玄在《讖緯神學與古代社會預言》中,論及古人運用龜策(龜甲與蓍草)來占卜吉凶的事情,說從史料與地下出土文物證明,至少在殷代,龜卜已為預占的主要形式,雖然有黃帝、夏代時的龜卜史料,但大量的運用龜卜卻在殷代。……而龜卜必須在祭祝祖先的廟堂之上,以顯示其神聖性。殷代以後,又盛行筮占,但龜卜仍然流行,並且有很大影響,以致在春秋時,當卜龜與筮占的預占吉凶不同時,還有從龜不從筮的說法。筮占是用蓍草來進行推算,演成《易》卦,據以推算吉凶的預占;這種預占較殷人的龜卜更加人文化,它不僅有物象的依憑,更有抽象的數學問題;蓍草被用以演成《易》卦,也出於古人對蓍草具有神靈的認識,《史記.龜策列傳》中說:“蓍生滿百莖者,其下必有神龜守之,其上常有青雲覆之。”(註二十五)從這裡看來,上古時代姞姓與姬姓兩支蔡氏,與祭祀及龜卜蓍占的文化當有深厚的關係。

六、附論“祭阝”字及古蔡國封地的所在

1. “祭阝”當為西周畿內邑名

《說文解字》六篇下有一個“祭阝”字,許慎說是“周邑”,段玉裁《注》:“《左傳》曰: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按《春秋經》、《左傳》、《國語》、《史記》、《逸周書》、《竹書紀年》,凡云祭伯、祭公謀父,字皆作祭;惟《穆天子傳》云祭阝父,注云:‘祭阝父、祭阝公謀父;祭阝者本字,祭者假借字。’韋注《國語》云:‘祭,畿內之國,周公之後也,為王卿士,謀父字也。’是則祭阝本西都畿內邑名,至東周時,隱元年祭伯來,莊卄三年祭叔來聘,尚仍其西都舊偁。”

按:《左傳》卷第十五.僖公二十四年: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周代的采邑中有一個祭國,呂文郁在《周代的采邑制度》中說“始封者為周公庶子祭伯”,“祭伯初封之地當在宗周畿內。段玉裁說:‘祭阝本西都畿內邑名。’”“祭氏春秋時仍任職于王朝。《左傳》隱公元年有祭伯,桓公八年有祭公,莊公三十年有祭叔,皆為王朝卿大夫。祭氏不知何時為何國所滅。”(註二十六)

近年出土的包山楚簡、新蔡葛陵楚簡,亦見到“祭阝”字。鄙見以為,祭阝地可能原是蔡叔度的封地,蔡仲改封上蔡以後,由周公的後裔所繼承。

2.古蔡國的封地

根據《史記.管蔡世家》,蔡國是周武王克商以後,封其五弟叔度於蔡而建立的,其所在當是繼承商代姞姓蔡國的封地;劉翔南、周觀武說:

周武王滅商之後,建都于鎬,在今陝西長安縣境。由于西周鎬京距殷商的統治中心區域較遠,為了安撫和治理殷商頑民,周武王把殷畿內之地一分為三,立殷紂王之子武庚于殷舊都守商祀,繼承殷商香火,同時又對他不放心,于是設“三監”于朝歌(淇縣)周圍,以便就近監視武庚和殷商遺民,因此,作為三監之一的蔡叔不可能遠封到今河南的上蔡。

對此,一些古文獻也進行過論述。如《尚書.蔡仲之命》偽孔《傳》云:“叔之所封,圻(畿)內之蔡,仲之所封,淮汝之間。圻內之蔡名已滅,故取其名以命新國,欲其戒之。”……該文明確指出了蔡叔與蔡仲的封地不是一處,蔡叔封地在今黃河以北殷京畿之內的蔡地,蔡仲的封地則在今汝河流淢的上蔡一帶。南宋史學家鄭樵對此也給予肯定,他在《通志.都邑略》中說:“蔡本畿內之地,以為蔡叔之釆邑,及蔡叔逆命,國除,至蔡仲始改封于汝南,故以汝南為‘蔡’。”(註二十七)

然則商代時姞姓蔡國的封地究竟在何處呢?陳夢家於《殷墟卜辭綜述》的第八章〈方國地理〉中曾涉及此事,在該書的第288頁,他綜合古今的說法,謂商代的蔡城約有三個地方:

1. 胡厚宣《殷代農業》(36-37)、《左傳》成公四年杜預《注》、《周本紀正義》引《括地志》、《路史.國名紀》等書說—祭,伯爵,商代國,後為周圻內,今管城東北十五里有祭城,鄭大夫祭仲邑。(世明按:管城即今河南省鄭州市。)

2. 清.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卷一:“隱元年祭伯來……《後漢志》中牟有蔡亭,蔡與祭通,今在開封府鄭州東北十五里。”

3. 《後漢書.郡國志》:“長垣有祭城”,屬於衛地。

以上管城、中牟、長垣三個地方,都在今河南省境內的北方,何者為是?陳夢家也不能斷定,但他認為“卜辭之祭至少在殷代晚期似屬殷國範圍以內”;鄙見以為這三個地方都有可能是殷代時姞姓蔡國的屬地,因為他們為王室負責祭祀的事,可能跟隨王都的遷移而更動其采邑。

殷代的蔡城既然有好幾處,那麼當年叔度封蔡的確實地點到底在哪裡呢?《漢書.地理志》、《後漢書.郡國志》、《帝王世紀》、《逸周書.作雒解》等古文獻所記都語焉不詳,而且眾說紛紜。劉翔南、周觀武歸納出三種說法:

1. 蔡叔度的封地,在今河南省上蔡縣。

2. 蔡叔度的封地,就在朝歌以西的古雍國附近,即今修武縣境內古蔡城一帶。

3. 還有認為蔡叔度始封地在今淇縣以東之長垣縣境,或說在淇縣東南的衛輝市一帶。

比較這三種說法,他們認為後兩說較為接近史實。(註二十八)

何光岳認為蔡叔度始封于衛地的祭城,應在殷之東,他說:

看來,三監之地,即係分殷畿內之地為三國,一來削弱殷的殘餘勢力,二來則逼近殷都便于監視殷人。鄘地在今河南“新鄉縣西南三十二里有鄘城,即鄘國”,(杜佑:《通典》。王應麟:《詩地理考》卷一鄘。)在殷南畿。“朝歌而北為邶國。”(《詩.邶風》鄭玄箋。)在今湯陰縣東南的邶城鎮,在殷都之北。武庚所在之殷故都,即紂王焚死的朝歌,今為淇縣。則衛在東。衛、鄘、邶三國恰從東南北三面包圍著殷,隔斷殷人與東夷各國的交往。唯有西面空闕,因為是周的同盟諸國的境土,不須加以防衛。二說(世明按:指《漢書.地理志》、《帝王世紀》。)當以《地理志》所說為是,即蔡叔度始封于衛地之祭城,應在殷之東。(註二十九)

陳昌遠教授認為蔡叔度的封地,應在今河南省新鄉市的衛輝市才對,他說:

《續漢書.郡國志》記載河內郡“山陽邑”有蔡城,劉昭注云“蔡叔邑此”。東漢山陽縣在今河南北修武縣,其地離新鄉衛輝市不遠,正在殷都朝歌(今淇縣)之西南,蔡叔度始封地應在衛輝市鄘城無疑。

……今之上蔡,應是周公平定“三監”叛亂之後,將蔡叔度遷而被囚之地,不是蔡叔度的始封地。所以《逸周書.作雒解》謂:“乃囚蔡叔於廓凌”。此廓凌即在今之河南上蔡縣境。(註三十)

七、結語

甲骨文的 字,金文的 字,當代古文字學家經過判讀,隸定為“蔡”字;鄙見認為 、 二字的形體,與《說文解字》三篇下“殺”字的古文 近似,當是“殺”字的初文。由於商代盛行“殺祭”,“蔡”、“殺”二字,因為音、義相關,而彼此通假。

上古時代,姞姓蔡國為商王負責祭祀的事,鄙見以為“蔡”字當從“祭”字衍生而來。由於蔡氏與祭祀、占卜有著深厚的淵源,“蔡”字因此產生“龜”、“草”二義。西周以後,除了龜卜外,還盛行用蓍草卜卦,“祭”字因而加上“艸”頭成為“蔡”字。“蔡”字產生“艸”義之後,因為字音相近的關係,而與“丰”字互相通假。

本文中某些推測性的論說,乃屬於假設性的說法,筆者不敢自以為是,企盼能有相關的出土文獻來證實,並祈請博雅諸君不吝諟正。

(註 一、根據《國語.晉語》的記載,黃帝有25個兒子,得到姓氏的有14人,其中有l個姞姓;後來人口繁衍增多,又衍生出許多分支氏族,根據東漢.王符《潛夫論.志氏姓》,姞姓又分出8個氏族,其中有一支名曰蔡氏,這是中國最早見於史載的蔡氏。作為姞姓分支的蔡國,早在商代已顯露於世;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卜辭中有“壬寅卜,蔡其伐歸”之句,這裡的“蔡”就是姞姓蔡國。
劉翔南、周觀武說:“商朝末年,姞姓蔡國不再見於文獻記載,可知它已經衰微,可能是隨著商王朝的滅亡而被西周吞并。從周朝初年武王封其弟姬叔度於‘蔡’的史實來看,姬叔度所封的‘蔡國’,應該與已經滅亡了的姞姓蔡國的地望有關。在古代的典籍中,一般是把姬叔度稱作‘蔡叔度’或‘蔡叔’,這也說明,姬叔度的初封地應該就是舊有的姞姓蔡國所在地,因而才會有這些稱呼。”(《中華姓氏譜.蔡姓卷》,頁8。)

(註 二、劉翔南、周觀武說:“以國得姓的蔡姓人,只是蔡姓人的最早部分(姞姓蔡人)和主流部分(姬姓蔡人),并不能涵蓋後世蔡姓人的全部。”(《中華姓氏譜.蔡姓卷》,頁26。)又說:“蔡姓不僅是漢族大姓,也是我國少數民族中常見的姓氏之一。”(《中華姓氏譜.蔡姓卷》,頁27。)

(註 三、胡雙寶說:“意音文字說,既看到了漢字本質上是表意的,但又充分注意到大量形聲字的表音成分。所以,從漢字表達漢語的方式講,就意音文字是比較妥當的。”(《漢字史話》,頁20。)

(註 四、王延林編著,《常用古文字字典》,頁39。

(註 五、陳初生編纂,《金文常用字典》,卷一,頁63。

(註 六、王文耀編著,《簡明金文詞典》,頁406。

(註 七、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卷一,頁55。

(註 八、谷衍奎編,《漢字源流字典》,頁417。

(註 九、何琳儀、黃德寬撰,〈說蔡〉,收在《徐中舒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中。

(註 十、馬敘倫撰,《說文解字六書疏正》卷二。

(註十

一)舜 一、張舜徽著,《說文解字約注》卷二.六一,頁255。

(註十 二、張舜徽著,《說文解字約注》卷六.四六,頁825~826。

(註十 三、胡吉宣著,〈釋蔡殺〉,載《中山大學語言歷史研究所周刊》,第十集,第一百一十四期。

(註十 四、尚景熙著,〈蔡氏淵源史考〉,載《蔡國蔡氏溯源-首屆蔡氏文化研討會論文集》,頁55~56。

(註十 五、王子今著,《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疏證》,頁452。

(註十 六、李學勤著,《簡帛佚籍與學術史》,頁166。

(註十 七、何光岳著,《楚滅國考》,頁70。

(註十 八、王子今著,《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疏證》,頁23。

(註十 九、高亨纂著、董安治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頁648。

(註二 十、王輝撰,《古文字通假釋例》,頁758。

(註二十一、程平山著,《夏商周歷史與考古》,頁132。

(註二十二)雷漢卿著,《說文“示部”字與砷靈祭祀考》,頁92。

(註二十三)唐際根著,《殷墟:一個王朝的背影》,頁8。

(註二十四)陳昌遠著,〈有關古蔡國史的幾個問題〉,載於《蔡國蔡氏溯源-首屆蔡氏文化研討會論文集》,頁20~21。
尚景熙著,〈蔡氏淵源史考〉,載於《首屆蔡氏文化研討會論文集》,頁55~57。

(註二十五)易玄著,《讖緯神學與古代社會預言》,頁4~8。

(註二十六)呂文郁著,《周代的采邑制度》,頁97~100。

(註二十七)李勤學主編,劉翔南、周觀武著,《中華姓氏譜.蔡姓卷》,頁12~13。

(註二十八)李勤學主編,劉翔南、周觀武著,《中華姓氏譜.蔡姓卷》,頁10~12。

(註二十九)何光岳著,《楚滅國考》,頁64~65。

(註三十)陳昌遠著,〈有關古蔡國史的幾個問題〉,載於《蔡國蔡氏溯源-首屆蔡氏文化研討會論文集》,頁24。

(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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