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肇庆要明蔡氏宗亲联谊会,会址设立在高要市回龙镇黎槎村(八卦村景区)办事处
第二条 加强我宗亲之间的凝聚力,追踪渊源,弘扬祖德,团结交流,共谋发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联络各地宗亲及海外宗亲,搞好我蔡氏文化敬老活动。
第三条 本会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做好扶贫敬老活动,资助各自然村的公益事业,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开展助奖学金为宗旨。
第四条 树有根、人有宗,收集国内外蔡氏宗亲族谱,完成本地区的族谱工作。发扬扩大宗亲,认祖归宗的美德。
第五条 本办事处收集国内外蔡氏宗亲名人及历史资料,订阅北京蔡氏儒林门第月刊,儒林门第市全国蔡氏活动的专刊,能加强蔡氏宗亲的联系发展经济办成我蔡氏文化活动的园地。
第六条 本会自今年元宵节成立筹委会后,现经筹委会决定二0一五年正月初六(即是二月二十四日)在回龙镇黎槎村举行蔡氏宗亲联谊会,正式成立第一届庆典大会。
第七条 成立后在本地区内,重新选举有爱国爱宗,团结交流,共谋发展振兴蔡氏文化的人士参加领导班子,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八条 领导班子设立,荣誉理事会长、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常务理事长、联谊监事长、文化发展经济主任、族谱续修主任、秘书长、财务组、完善机构,开展第二届工作。
第九条 为了更好的巩固我会的经济,决定以每户为单位,不分男女,不分地区,每人10元成为本会会员,捐款100元以上者,入册登记公布留念。
第十条 本会领导班子市不记薪工作,由自然村及地区,推选5至7人,大村300人以上9至11人组成领导班子,由大会推选领导职权,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成为本会会员,应遵守本会规章制度,执行决议,共同做好宣传工作,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权,对本会由批评和建议权利,有监督权力。
第十二条 会员应讲文明道德,团结交流,不搞宗族纠纷,以国家法律为准则,如有违法行为责任自负,如有损害本会利益及名誉,本会有权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会所收捐款每年印册公布,经费收支结算情况,每年应向各自然村印册公布,本会之细则,经大会通过,订立章程。
宗亲联谊会机构列下:
会长:蔡四九
名誉会长:蔡励忠
副会长:蔡少均、蔡进光、蔡延森、蔡能秀、蔡福照 秘书长:蔡进光
顾问:蔡励、蔡桂财
财务: 蔡少均(会计)、蔡进光(出纳)
监督:蔡劲文、蔡柳坚、蔡学文
委员:蔡初长、蔡世华、蔡锦财、蔡浩明、蔡赞辉、蔡桂芬、蔡乃芬、蔡见欢、蔡世忠、蔡金贤、
蔡国雄、蔡仕棠、蔡伟雄、蔡伟忠、蔡湛江、蔡榆秀、蔡英华、蔡能芳、蔡巨芬、蔡建豪 蔡健彬、
蔡景雄、蔡学能、蔡乃智、蔡贤昌、蔡泰祥、蔡应新、蔡梓 、蔡证明、蔡国荣 蔡大是、蔡志行、
蔡志仁、蔡桌林、蔡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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